法学院
法学院成立于2010年,现有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开设于1993年,该专业开创了西藏社会主义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之先河,2005年法学专业被确定为校级品牌专业,2009年法学专业被确定为西藏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011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在法学专业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2015年作为西藏唯一的法律硕士授权点开始招生,并开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同年“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获批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8年通过法律硕士合格评估,并获得法学一级学科(法学硕士授权点)。我院社会工作专业开设于2005年,现为西藏首个社会工作本科专业,2018年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授权点。2022年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专业获得西藏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4年,获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3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2人,其中教授6人(含银龄讲学计划1人)、副教授13人,具有博士学历教师17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到45.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达到90.5%(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教师达到40.5%);具有律师执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等“双师型”教师12人,7位教师参加教育部“双千计划”赴法律实务部门挂职,2位教师被聘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1位教师遴选为民政部培训中心社会工作师资库成员,1位教师被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被评定为“2014年度中国最美社工”,3位教师当选咸阳市基层治理培训师资库专家。
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新机遇、新挑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按照“优化结构、突出特色、促进发展”的理念,统筹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和西藏自治区发展实际需要,培养优秀的法学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立德树人: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能够服务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成为政治靠得住、专业用得上、工作下得去、事业留得住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法学专业始终坚持立足陕西,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扎根基层、服务一线、靠得住、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的人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与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在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及企业的法务部门独立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干课程: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10”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职业伦理。“X”指我院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程,包括: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证据法学、财税法学、法学方法论等。
能力培养: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律思维分析、处理法律实务的基本能力;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法学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有规范运用法律语言和流畅文字表达的能力;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及熟练运用互联网办公基本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辅助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能力。
就业方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律所、企业、行政机关等法律实务工作。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立德树人: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培养能够服务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政治靠得住、专业用得上、工作下得去、事业留得住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社会工作专业始终坚持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扎根基层、服务一线,靠得住、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的人才。旨在培养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和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能,能在社工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老年、工会、青少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社会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福利思想、社会政策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工作实务、西方社会学理论、民族社会工作。
能力培养:具有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具备社会工作实务的基本能力;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有规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术语和流畅的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及熟练运用互联网办公基本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辅助处理涉外社会工作业务的能力。
就业方向:政府及公共部门、社会福利与公益机构、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企业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